深圳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01-05 17:55
来源: 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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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和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民政立法和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我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结合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局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工作。依法做好疫情防控,积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提升低保标准至1250元/人/月,健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机制。成立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加快推进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一期)建设,提升精准救助水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养老设施空间保障,重点做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关于构建以人民为中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政策文件出台,加强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为我市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出台《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深圳市民政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引》,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编制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完成权责清单事项标准化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共有行政许可37项、行政处罚27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4项、其它3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比例已提高至88%。二是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换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发”“基金会登记证书换发”3个事项已完成系统改造,上线“秒批”服务”,涉及完成“四免”优化专项工作事项18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3个,“不见面审批”事项89个,明确涉及“中介服务事项”11个。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时公布了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调整,发布了《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公告》。目录所列三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全面完成,并根据《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指引》完成了归档工作。其中,《深圳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程序召开了听证会。

3.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开展民政政策措施的增量审查工作,对照19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已出台的政策措施中,2个政策措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经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二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重点对5件地方性法规、4件规章、47件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其他政策性文件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1件不符合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标准〉的通知》[深民函〔2016〕1223号]),目前,该项措施正在修订。

(二)依法推进民政政策法规建设

1.加强重点热点领域政策制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在《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出台后,积极与民政部、省民政厅对接,民政部、省民政厅分别制定了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14项、19项具体举措。《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中,“创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管理制度”纳入国家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40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二是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2020年共有5个民政立法项目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已于2020年10月2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改)》《深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已报市政府审议。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2020年,以市民政局名义制定或由市民政局起草、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均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政府公报公布,以及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制度和程序。二是积极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拟对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深府办规〔2018〕3号)进行部分修改。

3. 强化政策理论课题研究。结合慈善、养老、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组织开展了10项研究课题,直接推动了《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20—2025年)》《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以及《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改)》《深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政策文件的研究起草。

(三)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民政综合执法机制。一是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市区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范围、种类、幅度等内容,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涉案的执法对象“同案同罚”。二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一单两库”,已实现一般领域监管事项全覆盖,并按要求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等部门,组织对市级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等27家机构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2.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一是依法调查处置社会组织违法案件。2020年,共跟进案件线索194宗,责令34家社会组织改正违法行为,对15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9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对6家社会组织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二是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依法取缔“粤港澳大湾区验房行业协会”“广东省有机硅材料工业协会”“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广东省管理中心”“中国展览工厂联合会”“中国暖通品牌企业联盟委员会”“深圳MBA联合会”“全心犬意犬类领养中心”“中国营地教育联盟”等15家非法社会组织,有效遏制了相关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的态势。三是深入开展民政“七大”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印发了《2020年度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1+6”工作方案》(即1个《工作要点》加流浪乞讨、基层政权、殡葬领域、低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近亲属备案、社会服务机构等6个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各领域专项整治。

3.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深圳市民政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举办了宪法专题法治培训及《民法典》专题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习考试平台进行学考活动,按要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渗透到执法活动全过程。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领域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慈善法等民政业务专项普法活动,加大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氛围,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办事意识。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20年,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8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2020年,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5000条,依申请公开35宗,其中网上申请29宗,其它途径申请6宗,答复总数35宗。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根据诉访分离工作要求,制定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进一步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相关工作。2020年,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78批121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907件:其中12345公开电话系统1826件次、政府在线1961件次、网上信访信息系统60件次、省民政厅交办4件次、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交办1件次、其他途径来信55件次。所有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我市民政系统社会稳定形势整体平稳可控,没有发生群体赴省进京集访或非正常个访事件,没有发生因民政领域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案件。

2.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我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及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2020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8宗(含上年度结转5宗),无败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1宗,复议机关已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民政领域法规政策体系不健全或者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精准摸排群众需求和科学合理设计制度、政策之间有机衔接等方面,仍存在改进之处;民政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思路

 (一)加强民政领域立法。继续推动《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改)》《深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出台,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修改)》立法调研,启动《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修订)》《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服务项目运营标准》《深圳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深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指引》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项目库管理办法、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购买服务指引、评估标准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二)完善民政领域执法工作机制。一是强化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各执法部门之间的“横向联通”,各级民政部门的“纵向联动”;二是优化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案件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全面、准确地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

(三)持续强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联合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不断完善非法社会组织预警机制、举报机制、曝光机制和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种非法社会组织,打纠并举,分类整治。

(四)加强民政普法宣传。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渗透到行政管理、行政服务、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利用国庆节、清明节、重阳节、儿童节等节日,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民政对象宣传普及现行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民政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效果。

[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