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健康深圳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失能失智人员基本照护需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送审稿)》,并报我局审查。经初步审查,我局已形成了《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901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angli@sf.sz.gov.cn。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