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申请罗湖区笋岗街道冷库更新单元项目内部道路命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已受理相关申请,现根据《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道路命名规则》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如下:
一、命名方案
道路位于罗湖区笋岗街道桃园路与梅园路之间,道路长308米,宽9米,坐标起点为X=21771.180,Y=120196.500,坐标终点为X=21463.698,Y=120196.475。命名方案为“泰银路”。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
3.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23号笋岗大厦5楼
4.拟命名道路现场
地址:华润置地笋岗中心一楼展示中心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4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命名方案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咨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均有“公共意见咨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于2021年2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前交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按程序将命名方案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82348599
附件:1.拟命名道路位置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