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口医院(宗地号:K507-0001)位于南山区南海大道与工业七路交汇处东北侧,已取得《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函》(深规土函第NS0400519号)。现南山区卫生健康局来文申请变更上述复函规定的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局”调整为“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二)建筑容积率:由2.1调整为≤4.33。
(三)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47341平方米调整为98000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原住院大楼12341平方米,新建综合大楼35000平方米”调整为“综合大楼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内科综合大楼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60500平方米、生活辅助用房2500平方米),拆除原住院大楼”。
(四)建筑覆盖率:由≤25%调整为≤50%。
(五)建筑高度或层数:由≤20层调整为≤100米。
(六)建筑退红线要求:由“东北侧>10米,西北侧>24米,其它各侧>10米”调整为“现状已建综合大楼退线按现状,其它各侧≥10米”。
(七)机动车泊位数:由“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提供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800辆。
(八)新增备注内容如下:
1.已建建筑最迟与新建建筑一并规划验收。
2.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3.该地块进入轨道12号线安全保护区296.39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4.建设规模不少于500床综合医院。
5.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6.原《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函》(深规土函第NS0400519号)作废。
(九)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南海大道与工业七路交汇处东北侧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5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2月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蛇口医院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581881。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szjt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