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19年第9号)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现将我市在下列11个设置地点区域启用4套立杆固定式以及1套太阳能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置地点、安装方式等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4日
为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19年第9号)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现将我市在下列11个设置地点区域启用4套立杆固定式以及1套太阳能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置地点、安装方式等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