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之际,深圳教育再推惠民便民重大举措!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将从2021年春季开学起,分批、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原则上学校在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开展1-2课时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超过18:00。
不得进行集体教学和统一补课
去年11月,市教育局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引起高度关注。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市教育局再次组织各区教育部门负责人、校长代表、教师代表、专家学者参加了《实施意见》修订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和讨论,认真吸取各类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完善。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明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努力为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需求,但不得进行集体教学和统一补课,不得给学生增加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还明确了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学段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在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开展1-2课时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超过18:00。
课后服务内容具体有哪些?《实施意见》提出,学校应有效整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培养兴趣特长的社团活动、体育和艺术活动;也可以开展学生自主作业、自主阅读、自主合作探究与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将统筹安排教师照看,教师会对有需求的学生提供答疑辅导;还可以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所,开展各类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
至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以及参与哪种类型的项目,将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自愿报名。
课后服务免费向学生提供
《实施意见》明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纳入政府经费保障,学校以及购买服务的校外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目前,各区教育部门、各学校正在抓紧准备课后服务工作,因地制宜地制订和完善各项具体方案,力争开学后分批、有序开展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家长的需求。
为了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区教育部门、各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要求学校成立专门的课后服务质量监督组织,建立课后服务绩效评估与备案制度,定期对课后服务项目开展督导评价;鼓励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创建和利用课后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质量管理。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课后服务工作离不开广大家长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学校应明确家长的接送时间与安全责任,也可以引导有意愿、有条件的家长参与课后服务工作,邀请家长对课后服务项目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