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指数显示,1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22分,比上月减少0.30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92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09%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其中,守法率指数为91.36分,比上月减少0.56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7.08%,比上月下降1.2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4.80分,比上月增加1.52分,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1.97%,比上月上升2.78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88.29分,比上月减少0.8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交通标志不醒目、交通标线缺失和交通标线不清晰等问题增加,出现交通标志缺失较上月增加34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9.57分,比上月增加0.14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跨门营业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出现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比上月减少8个次。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09%。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24%,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49%,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7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15%。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8.97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7.88分;龙华区得分最低,为86.50分。与上月相比,罗湖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所上升,其中龙岗区上升幅度较大,增加0.99分;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和坪山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坪山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3.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