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深圳市审计局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9月27日对深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于2020年12月18日向我局送达《深圳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深审财调报〔2020〕7号)。我局高度重视审计调查报告指出的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存在的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我局督促基金管理公司、财政资金代持方通过签订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了基金的主要退出量化指标:一是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通过产业基金共同参与农产品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模式,二是培育3个优质有代表性的服务社会民生的公益性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后,基金将通过股权转让、公开市场退出、到期清算等形式择优选择退出。通过以上退出模式,将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引导放大作用,规范基金运作,推动实现基金政策目标。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