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深圳法治评论》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1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为推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我市开展法治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采购人拟开展《深圳法治评论》编印工作。现拟以公开招标采购形式,选定专业机构完成《深圳法治评论》设计工作。
三、服务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
(1)《深圳法治评论》的封面设计;
(2)《深圳法治评论》的内页设计与排版;
(3)《深圳法治评论》的校对稿修改。
四、交付成果及要求
(1)交付成果:可直接用于印刷的电子设计成稿文档。
(2)相关要求:版面设计庄重典雅、简洁大气,符合学术、理论性杂志的气质要求;按编辑提供素材及校对改稿要求进行设计排版及修改,内容完整无差错;图片高清,达到印刷质量所需的像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审核;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组负责人具有应当至少具备3年以上编辑或设计专业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至少有2名以上具有具备1年以上设计排版的工作经验;
(4)项目组负责人近年来在有较多同类作品成果及实践经验,熟悉全国及广东省相关出版物设计制作管理工作,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品牌及声誉;
(5)项目组应当在近两年内完成至少1项关于政府、行业或企业杂志设计排版服务项目;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禁止参与深圳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六、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司法局外网进行公示。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3月8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
八、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谢谢)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特殊时期请寄快递,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慧琪
联系电话:83057168
(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可电话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