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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上风电基地
《纲要草案》原文:
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
解读:
规划纲要草案明确了五大海上风电基地,五地都是沿海风力资源丰富的地区,也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对能源特别是绿色能源需求较大。其实近两年,海上风电在广东发展迅速,形成一定基础,早已不是陌生词。
有关项目已经沿着广东海岸线一字排开,比如在粤西阳江,有国家海上风电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广核南鹏岛4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等风电项目建成投产;在粤东揭阳,滨海新区规划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1380万千瓦,国电投近海浅水区90万千瓦、近海深水区170万千瓦、世界500强GE海上风电机组总装基地等项目均已落地。
这些项目合并在一起将是世界级的。去年底,广东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产200万千瓦以上;海上风电并网容量达到101万千瓦,较上年同比增长259.34%。海上风电产业已经成为广东现代化沿海经济带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要引擎。到2030年底前将建成装机容量约30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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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纲要草案》原文:
支持广州清远等地区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强改革授权和政策集成。
解读:
在广清一体化带动下,近年来广清接合片区发展很快,特别是随着很多国家政策加持,片区规格提升、动能加速。此前,国家发改委就已经批复广清接合片区成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自此成为“国字号”试验田。
目前城乡融合发展在人口、土地、财政、金融、农村产权和工商资本入乡等方面还面临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城乡协调发展问题在广东也比较突出,广清接合片区走在前探路,将创造积累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
这次再入规划纲要草案,尤其是加强改革授权和政策集成,预计将赋予广清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更多改革试点和支持政策,尤其是制度改革可能会率先落地,有望探索出一条城乡协调发展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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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闽浙沿海、粤港澳大湾区海岸带
《纲要草案》原文:
以黄渤海、长三角、粤闽浙沿海、粤港澳大湾区、海南岛北部湾等为重点,全面保护自然岸线。
解读:
规划纲要草案再次提及粤闽浙沿海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只不过与此前不同的是,这里是指海岸带保护,突出了环保属性。
广东是全国海岸线最长的省份,拥有4000多公里海岸线,防护工作量很大。早在2017年,广东就与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了全国首个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对全省海岸线进行细致划分,并采用网格化管理。
沿海拥有珍贵的红树林资源是广东岸线保护的一个特别之处。“十三五”时期,广东实施了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5年间共新修复红树林湿地近3000公顷。通过系统性保护,目前在广东沿海地区,作为防护林的红树林总面积近万公顷,位居全国第一,成为全国红树林分布的主要省份之一。(记者 韩安东 陈伊纯 骆骁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