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里城玺樾山花园5~9号楼、14号楼、15号楼(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的公示
2021-03-11 10:41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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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里城玺樾山花园5~9号楼、14号楼、15号楼(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的公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里城玺樾山花园5~9号楼、14号楼、15号楼(边坡工程)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吉华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0258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28903614;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