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看3D电影,电影院要求观众购买3D眼镜是否合理?
春节期间,朱某为了和朋友一起看电影,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团购了福田区某影院的两张3D电影票。到达影院后,影院方却要求朱某额外按照10元/副的标准购买3D眼镜才能观影。请问影院方的上述行为是否侵害了朱某的合法权益?
陈伟律师点评:
本案涉及到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提供相关的眼镜也是经营者的义务。朱某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朱某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朱某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
影院将自身应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朱某,加重朱某负担,并以公示的方式告知,属无效行为。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背公平诚信,属于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朱某有权要求影院退还上述购买3D眼镜的款项。
【关于陈伟律师】
图为陈伟律师。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权益合伙人,执业16年。
陈伟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有律师、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市场从业资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