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名遇难工人赔偿金也就是130万元左右。而私了的话,一次性赔偿170万元,家属不再追究企业任何责任。”
”
3月16日,有媒体报道称
河北武安一铁矿
疑似瞒报3人死亡的事故
引起舆论关注
据了解
团城东铁矿相关负责人
告诉其中1名受害人家属
事发原因系矿工乘罐笼升井时
井筒爬梯绊住罐笼而侧翻
造成3名矿工摔下井底死亡
但据媒体报道
实际有6人坠井身亡
涉事企业未报告
据家属爆料
矿方与家属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一次性补偿170万元私了”
家属不再追究矿方一切责任
3月17日
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河北武安团城东铁矿瞒报死亡事故
情况通报
通报全文如下:
2021年3月16日17时许,网曝“武安铁矿疑似瞒报3人死亡事故”后,武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邯郸市要求,第一时间成立联合核查组,依据报道线索深入开展事故核查工作。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情况属实。
涉事企业为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团城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4年该矿由冶金矿山集团移交给个人经营。该矿生产规模10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铁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均在有效期内。2018年底停产至今。
据对该企业相关人员讯问调查,2月24日12时左右,吴某带人查看井下环境,在升井过程中导致6人坠井身亡。事故发生后,企业未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目前,邯郸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涉事企业相关人员已被控制,事故调查正在紧张进行,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何瞒报事故层出不穷?
这不得不让人想到
近日公布的江苏徐钢钢铁集团
“8·1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总经理在员工出事身亡后
竟只想着瞒报
最后在群众两次举报之后
东窗事发!数罪并罚!
▼▼▼
2020年8月18日,江苏徐钢钢铁集团一工人施工时未将安全带系挂于设置在屋顶的生命绳,在行走过程中踩在尚未固定的彩钢瓦上,坠落至2层平台,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江苏徐钢钢铁集团“8·1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瞒报经过:
2020年8月18日8时20分许,事故发生后,武汉春雷公司现场负责人茆文彪电话通知了本公司安全员陈春启,陈春启临时请假当时未在现场。10时许,武汉春雷公司总经理宋晓给茆文彪打电话要求全力抢救胡洪旗。
当天11时许,医院宣布胡洪旗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茆文彪给宋晓打电话,告知胡洪旗已经死亡。宋晓讲由公司处理后续事宜。宋晓未向当地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报告,武汉春雷公司其余人员也未向当地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报告。
2020年9月4日,有群众向铜山区应急管理局举报该事故,铜山区应急管理局派员至江苏徐钢公司施工现场进行查核实,江苏徐钢公司否认有事故发生,此时武汉春雷公司已退场。
2020年9月30日,市应急管理局接到该事故的再次举报。接报后,市应急管理局派员前往徐州利国医院调取了死者胡洪旗的抢救记录。10月13日铜山区应急管理局赴微山县韩庄镇公安分局调取了死者胡洪旗的身份信息,户籍信息显示胡洪旗死亡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死亡原因为其他事故。
2020年10月14日铜山区应急管理局对当时拨打120报警人赵传福进行询问,经综合查证,证实了江苏徐钢钢铁集团三期装备技改工程矿焦槽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事故瞒报的背后
是对生命的漠视
是对法治社会的挑衅
那么,当事故发生时
正确的流程应该怎样的呢?
这里带你一图读懂
▼▼▼
隐患举报:
如您在生活中发现安全违法行为、严重安全隐患和突出安全问题,可通过隐患举报投诉电话“12350”进行举报。
您还可以通过“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服务互动”—“隐患投诉”—“12350”小程序投诉举报。
end
▌来源:武安市人民政府、陕西应急管理、湖北应急管理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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