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标准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推进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2021年3月22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宣贯培训。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生态环境局各管理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的标准起草组织工作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相关专家就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建设政策作专题培训,专家详细介绍了《生态环境管理标准办法》中有关标准分类、通用制定原则与要求、实施要求等方面的重要规定;详细讲解了《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各项流程的规定;最后介绍了深圳市地方标准起草编制要求及注意事项。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全面了解了生态环境领域标准最新法规规定、标准适用规则及标准起草编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明晰了标准制修订流程。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发展,加强标准实施,推进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完善,更有力地指导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