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深圳排水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0年,我市水质净化厂累计处理污水18.97亿立方米,处理处置污泥199.70万吨(含水率80%),纳入GIS系统管理的市政排水管渠1.66万公里、排水泵站86座;我市污水处理费上缴市财政专户1491243005.8元,全部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服务费、污泥处理处置、管网及泵站运行管理费、污水处理费代收手续费相关费用。
特此公示。
深圳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