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深府办规〔2020〕7号)及《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财政补贴申领工作指引》文件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和置换更新补贴(第三批)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消费者和车辆信息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至4月16日
联系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楼
电子邮件:sznyc@fgw.sz.gov.cn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
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和置换更新补贴审核公示信息表(第三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