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申请办理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范围位于盐田区梅沙街道,用地面积约319666.73平方米,其中约有25070.72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5月9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实名、书面形式联系我局。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地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
特此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