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核定三防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现公布我局三防责任人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深圳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