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示范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深圳再一次迎来历史性时刻。
中央给深圳再一次赋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任,这是对深圳改革开放历程的充分肯定,也是面对未来向深圳发出的启动改革开放排头兵新征程的最新号令,其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战略意义极为突出。
自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等国家重大战略相继落地,一年一个重磅政策、一年一个重大利好,深圳迎来历史上最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发展黄金期。
为何这些政策利好密集落在深圳头上?这是因为深圳有领风气之先的光荣传统,有着全国领先的经济实力,并且在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等多方面都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地位。
在经济指标这一维度,深圳地区生产总值从2017年到2020实现了四连跳,并且先后超越广州和香港,成为粤港澳大湾区GDP最高的城市。2020年,深圳地区生产总值接近2.8万亿元从全国范围看,仅次于上海和北京,位于全国前三。从亚洲范围看,深圳的城市GDP也稳居亚洲前五水平。
在实现GDP高质量增长的同时,深圳的地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居内地城市前列。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也处在全国大中城市最低水平。全市进出口总额突破3万亿元大关,出口总额实现全国“二十八连冠”,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
2020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发布,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既是政策“大礼包”,更是改革“任务书”。
深圳紧锣密鼓推动首批授权事项落实,以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为重大抓手,牵引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推出一系列创造型引领型改革项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中小板与主板实现合并,个人破产制度率先破冰,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等落地……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亮点频出,改革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3月1日,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