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进步
催生出了“无人驾驶”技术
但最近有一起事故
驾驶人明明掌控着车辆
却像是“无人驾驶”的状态
怎么回事呢??
2021年3月28日晚11时许,吴某东因感冒自行服用了2片感冒药。随后不久,吴某东驾驶重型槽罐车从深圳市龙华区高宝建搅拌站出发,准备前往惠州小金口。兴许是感冒药开始发挥药效,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吴某东渐渐感到困意。
当车辆行驶至龙岗区盐龙大道与龙岭南路交汇路口时,吴某东困意难忍已睡着。司机睡着后,车辆如同“无人”驾驶,在一个信号灯路口处,车辆与前方正在等待信号灯放行的五辆车连环相撞……
点击下方视频,看事故全过程
↓↓↓
据悉,在前期案件调查时,肇事司机吴某东表示刹车失灵了,导致车辆失控。然而通过对车辆制动性能的检测和读取车辆行驶记录仪数据发现,肇事车辆的制动性能完好。显然,吴某东隐瞒了事故事实。
在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和审讯,肇事司机吴某东终于说了实话:“我在搅拌站吃了2片感冒药后,行驶的过程中犯困睡着了才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原因并非刹车失灵)。”
由于吴某东服药后,半小时内身体就出现疲劳犯困的反应。但他却仍驾驶车辆上路,在驾车过程中犯困睡着影响安全驾驶,导致在主干道交通繁忙的路口连续碰撞多车,造成严重后果。
此次事故
造成1人轻伤、4人轻微伤
以及六车损坏
经鉴定
六车损失合计约30万元
道路设施损坏合计约1.5万元
同时造成盐龙大道西往东方向
两车道交通中断两小时
事故现场
肇事司机吴某东的行为已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月13日
吴某东被执行刑事拘留
“药驾”,也很危险!
“开车不喝酒”已深入人心
酒驾的危害也众所周知
可对于“药驾”
大家又知道多少呢?
相关研究表明
“药驾”的危险性并不亚于酒驾
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那么问题来了,何为“药驾”?
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下面就跟大家聊聊
哪些药物会影响驾驶安全!
那这些药物
到底会引起哪些不良反应呢?
01
视线模糊
驾车时若出现视力降低、视物模糊或复视等症状,其严重后果可想而知,开车前应谨慎服用药物。
02
嗜睡
许多药物中含有中枢抑制类成分,从而使驾驶人员产生嗜睡、困倦、疲乏等症状。因此,服用此类药后应尽量避免开车,或改选替代药物。
03
眩晕或幻觉
驾驶车辆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精神集中,如果服药后出现眩晕或幻觉,势必会影响驾车安全。
04
出现定向力障碍
定向力是指人对时间、地点(或方位)及人物的判断能力,这也是驾车过程中的重要能力。当驾驶员定向力出现障碍时,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故应引起重视。
05
多尿或多汗
多尿、多汗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驾车员的情绪及注意力,对驾车安全造成威胁。
为了避免“药驾”的危害
请广大驾驶员牢记以下几点
1. 在医院就诊时,主动向医生表明“驾驶员”身份,询问医师药物对驾驶的影响,以及正确的服用方法和时间。
2. 自行服用药物时,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关注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以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正确服用药物。
3. 如有必要情况服用相关药物的,切不可马上驾驶车辆,可以选择药量减半服用。如时间充足请在开车前4小时慎用,或服用后休息6小时再开车上路。
end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天津交警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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