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编制的《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 通用要求》(DB4403/T 154-2021)等5项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地方标准正式发布,相关标准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冻品疫情传播风险,深圳市自2020年8月1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设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对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并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实施核酸抽样全检测、冻品外包装全消杀、进口冻品全追溯“三全”管理。
截至2021年4月20日,集中监管仓累计入库货柜11827条,入库冻品316418吨,抽检74990批,完成抽样核酸检测447523份,排除疑似阳性冻品705批次,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本83份,拦截阳性冻品63批次,涉及29条货柜、18401件冻品,有效排除了疫情传播风险。
本批发布的5项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地方标准,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基于疫情防控、卫生、食品安全等需求制定的亟需标准,围绕进口冻品管控的通用要求、冷链作业流程和关键控制点要求、追溯要求及追溯码编码规范要求、参与方信息和产品信息规范要求、应急管理要求等五方面对集中监管仓的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将工作流程中各项规章与指南标准化,形成进口冻品管控覆盖全过程全环节的最佳秩序与管理规范,确保各项工作低耗、高效、稳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