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发布了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国标公告2021年第5号),包括品牌领域6项重要国家标准。其中有4项标准由深圳市标准院主导制定。
深圳市标准院一直致力于国际、国家品牌相关工作,该院主导制定的四项标准分别是:GB/T 29186.4-2021《品牌价值要素评价 第4部分:创新要素》、GB/T 29186.1-2021《品牌价值要素评价 第1部分:通则》、GB/T 29186.3-2021《品牌价值要素评价第3部分:质量要素》、GB/T 29186.5-2021《品牌价值要素评价 第5部分:服务要素》。
该系列标准的研制对现行标准进行了系统梳理和重新定位,是当前最新品牌发展理论的高度体现,为实体品牌建设工作提供更为切实的指导,引导企业推进要素持续完善,提高品牌价值含金量和国际影响力,同时为政府、专业机构等开展品牌建设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