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岭南会”“岭南书院”“中国易医研究院”“中管院 周易文化教育中心”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以上组织予以取缔。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9日
经查,“岭南会”“岭南书院”“中国易医研究院”“中管院 周易文化教育中心”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以上组织予以取缔。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