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君有话说
知情权是劳资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时法律保障的重要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劳动者应聘时,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不合理地将“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扩大理解为“只要与劳动者相关的情况”,这显然是违反了上述的法律规定。
提问:什么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
居民身份、学历、知识技能、工作经历、是否具有竞业限制义务等。
提问:什么又是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信息?
家庭状况、兴趣爱好、婚姻及生育计划、宗教信仰、个人生活经历等。
小明今日份好奇
职工小伙伴们在填写入职登记的时候
曾遇到过什么奇葩问题吗?
机智的你是如何成功化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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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2018)粤12民终14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