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T201-0084宗地建筑物更名,我局已受理其申请。现将有关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情况
该宗地位于前海桂湾片区二单元05街坊,于2017年11月20日取得建筑物命名批复书,原批准名称为“前海控股大厦”,现更名为“前海大厦”。 上述更名事项符合《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等建筑物命名相关管理规定。
二、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天(2021年6月11日-6月20日)
(二)公示地点: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规划建设/通知公告栏目
http://qh.sz.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6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gj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