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要求,现对以下香港专业人士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755-36667537
联系邮箱:szqhbasq@qh.sz.gov.cn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要求,现对以下香港专业人士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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