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1〕2076号
申请人严越:
你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对你关于深圳市合利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举报(工单编号:1440307002021030588786796)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深圳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于你已向市政府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于2021年6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该行政复议终止。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府行复〔2021〕207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联系人:王楚乔,电话:0755-8305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