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中办、国办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赋予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新使命新任务。截至目前,首批清单40个事项,8个已落实见效、14个取得实质进展,实现任务过半。其中,部分事关人才工作的事项也已落地见效,例如:加快推进外籍人才签证便利化,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审批流程,加快推进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等。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中央着眼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圳未来改革指明了方向、描画出“图谱”。《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国家相关部委高位推进、精心指导,省委省政府全省动员、大力支持,积极为深圳改革创造条件。
深圳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国家战略为己任,举全市之力围绕重大制度性障碍破冰探路,推动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初步形成一批有力度、有分量的改革成果,在全国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实施方案》和首批清单细化分解的122项具体改革任务,60项取得实质性进展;首批清单40个事项,8个已落实见效、14个取得实质进展,实现任务过半。
要素市场化配置取得实质性突破,改革红利持续显现
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深圳发展主题。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各类产业对多元化、高品质配套的需求越来越高,对土地空间利用的综合性、灵活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深圳积极探索创新的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改革,选取腾讯“互联网+”未来科学城,在区内均衡配置产业、商业、宿舍、酒店以及配套服务设施,将研发生产功能与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协同发展。这一改革举措,提升了片区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更好地满足了产城融合发展需求,提升了城市综合竞争力。
以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不仅在土地市场,在资本市场,改革带来的红利也正在显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实施,给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注入源头活水,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时隔21年主板恢复发行上市功能,提升了资本市场的活力和韧性,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劲动能。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上报的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等3个项目已经顺利发行,在全国首批基础设施REITs项目中位居全国第一,充分调动了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积极性。
深圳还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全国首部数据条例,率先开展数据要素统计核算试点,率先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加快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深圳市国有企业总利润、净利润、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排名全国第二。
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幅提升
今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成立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上线首个个人破产一体化办理平台……深圳在个人破产制度上的“破冰”,让创业失败者有机会甩掉债务包袱,重振旗鼓,深圳的市场退出机制也由此更加健全。
不久前刚刚出台的全国首部数据安全领域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强化了个人数据保护,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引发全国广泛关注,不仅为深圳数字产业、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也为全国其他地区进行数据立法提供了宝贵经验。
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提供强大法治保障,新制定经济特区法规17部,其中大多为“全国首创”。
在加快以新兴领域立法助推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落实方面,全国人工智能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和在全国细胞和基因治疗管理领域率先探索的《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在以重要领域立法提升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方面,深圳出台的国内首部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可持续发展先锋战略定位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在以民生领域立法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深圳围绕“民生七有”加快推进教育、医疗等领域加快立法。
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等特大城市的使命。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特区立法为重要抓手,深圳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幅提升。
近一年来,深圳获批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出台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平台,目前网上“秒批”事项309个、“秒报”事项374个、“秒报秒批一体化”事项118项;实施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创新设置技术调查官,率先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助力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创新是深圳城市发展主导战略,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
深圳创新实验室管理模式,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鹏城实验室等落地为契机,探索“不定编制、不定级别、社会化用人”新型科研机构管理机制;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探索项目经理人、矩阵式科研管理、知识产权池等制度,健全非竞争性、竞争性“双轨制”经费投入机制。
当前,深圳面临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带来的黄金发展期,承担着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双重任务使命,更好担当起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深圳责任,亟须人才加持。
作为综合改革试点最先落地的项目之一,深圳市科创委承接外籍高端人才认定权,加快推进外籍人才签证便利化,目前已向171名外国高端人才发放确认函,并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签发R字签证。同时,该委还结合深圳实际探索制定了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极大提高了深圳对国际高端人才的开放度、吸引力。
在目前已落地见效的改革事项中,事关人才的还有很多——
中央赋予深圳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事权后,深圳一次性获批了5个分站,未来5年计划设立80家分站,对加快创新引领型科研平台建设,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市公安局和市科创委联合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审批流程,业务整合、流程再造、数据共享,搭建了线上“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成了线下“外国人就业居留事务服务中心”,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
市税务局加快推进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已有62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完成跨境执业登记,将港澳服务跨国集团、环球投资者的高端人才引入深圳,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和服务贸易转型升级;
……
一系列改革将国家顶层设计与深圳实际需要紧密结合,衔接国内外先进标准,为完善深圳创新生态链,加快构筑科研创新高地,肩负起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深圳责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高水平开放、民生服务供给、城市治理等方面全面发力多点突破
在首批40项授权事项涵盖的各个方面,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都开局良好、亮点纷呈。
在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方面,深圳率先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前海已累计推出制度创新成果645项,在全国复制推广58项;推行“湾区组合港”,开通“盐田-惠州组合港”“蛇口-顺德组合港”,节省报关成本30%;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等挂牌运作,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筹建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
在完善民生服务供给能力方面,放宽国际新药和医疗器械准入,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开展试点,已有在港澳上市的9个药品和2个医疗器械获批使用;完善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机制,全市开设11家港资医疗机构,7家定点医院提供香港病人转诊服务,118名港澳籍医师取得内地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我市长期执业;
在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发布《绿色金融条例》,率先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平台;探索建设用地分层设权,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
深圳正发挥综合改革试点的“开路先锋”牵引带动作用,推动深圳“试验田”里育出的“种子”在更大范围“播种”,产生更大的“共振效应”“化学反应”,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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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特区报 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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