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 第466期|商标注册,请不要消费奥运健儿
2021-08-19 18:5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网观察 第466期|商标注册,请不要消费奥运健儿

人工智能朗读:

深网评论员 梁煖 主播 金洪竹

从“蹭热度”再到“傍名人”,商标的恶意抢注再次引发关注。根据天眼查 APP显示,日前,全红婵的姓名商标被多方申请注册,商标国际分类涉日化用品、方便食品、服装鞋帽等。在东京奥运会赛场,全红婵于8月5日夺得跳水女子10米跳台金牌。据报道,8月5日当天,就已有公司申请“全红婵”商标。

“我们很早就在准备材料了申请商标,只是刚好与奥运冠军同名而已”,有媒体前去采访注册全红婵商标的公司,该公司如是说道。这话你信吗?我想,这份凑巧是不能服众的,全红婵一跳成名天下知,如此蹩脚的说辞只是证明了商家的急功近利而已。奥运冠军为国争光,本身是巨大的荣耀,如在本人同意或者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名人效应提升企业形象本身无可厚非,但是未经当事人允许,抢注知名人士姓名,借助名人效应往自己脸上贴金,钻空子发财的话,损害的是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损害了正常的商业秩序。

从大批网红到全红婵老家进行直播,再到众商家一拥而上“哄抢”全红婵商标,如全红婵一样的奥运冠军们,承受了太多被消费的烦恼。翻开恶意注册商标的黑历史一查,歪歪斜斜的每页纸上都写着“金钱利益”几个字,嘴上都是主义,眼里都是生意。此前,“甜野男孩”丁真走红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曾于2月10日在中国商标网发布通告,总计驳回91件“丁真”相关商标。被驳回的商标申请中,既有多件商标名为“丁真”,也有多件商标名与“丁真”相关。目前,关于全红婵的商标注册大多数仍处于申请中的状态,我们也希望,众多奥运健儿在获得外界广泛关注的同时,也能得到应有的保护,不被过度消费。

恶意抢注名人商标,本身就已经处在侵权的边缘。《商标法》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同时,根据相关法规,恶意抢注名人商标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不是什么热度都能蹭,针对多名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的事宜,中国奥委会已经发布郑重提示,有恶意注册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这是悬崖勒马的提醒,恶意注册商标,即使成功了也可能在后期被起诉维权,奉劝那些有着小心思的商家,把精力花在正道上,做个人吧,不是什么钱都能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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