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报业集团财产险、责任险项目招标公告资格条件的更正说明
深圳报业集团资产管理部2021年9月2日发布的《深圳报业集团财产险、责任险项目招标公告》,由于个别文字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
其中,投标人必须具备资格条件第3条,原文内容为:3、投标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2020年全国财产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排行榜”前15名的公司。
现更正为:3、根据财产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公布的2020年保费收入,排名前15名保险公司(数据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所披露信息为准)。
特此说明。
深圳报业集团资产管理部
2021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