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说法|深大法学院院长刘俊:推动全体市民参与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2021-09-15 19:5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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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说法|深大法学院院长刘俊:推动全体市民参与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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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9月15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9月10日,深圳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动员全市上下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以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双区”建设行稳致远。会上提出落实“七个率先”的重点任务。

七个率先,即①率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制度体系;②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③率先形成全面彰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环境;④率先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⑤率先形成国际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⑥率先健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的机制制度;⑦率先健全涉外涉港澳法治交流合作机制。

“七个率先”勾画法治先行示范蓝图 是有机的统一体

9月14日,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院院长刘俊接受深圳法治发布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会议在全市引起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大家都比较关注。‘七个率先’给深圳法治示范城市的建设做了一个非常高、非常精准的定位。”

“七个率先”绘制了一张蓝图,勾画了未来深圳法治示范城市是什么样的情形和基本样态,它们是有机的统一体。构建制度体系政府法治、司法公正再到社会治理营商环境整个市民对法治城市的感知,以及对外的合作交流等都纳入了这个统一体。

刘俊指出,“七个率先”实际上也属于技术路线,它给出了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7条主线实施方案包含的266个具体的分解任务全部串到了一起。

刘俊接受深圳法治发布记者的采访。

把最基本的社会治理单元确定到住宅小区

“七个率先”,缺一不可,有两个率先刘俊最关注第一个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制度体系另一个就是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都属于最基础且带有前提性的没有制度体系,不可能顺利实现深圳法治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社会治理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基础性的社会工程。这两个率先相当于顶天立地’,一个仰望天空一个是最基层的社会工程建设。

刘俊认为,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加上行业自治、行业规则以及道德文化,结合起来构建深圳法治示范城市全方位的规矩。这个体系既要完整有效,也要高质量。有效,就是说规范一定要有用,不能搞出“僵尸条款”用不了或者基本不用。所有的规范(规则)都应该良法而不是恶法,实施以后都能够产生好的社会效果。

在社会治理这个方面,刘俊建议把最基本最小的社会治理单元确定到住宅小区,在这个单元里既有法律规范,也有以产权为基础的自治性规则(比如居民公约,业主的公约)。以住宅小区为最小的社会治理单元,城市的基层社会治理就能够找到突破口。

推动全体公民深度参与法治示范城市建设

找准法治城市建设的推动力量主体,同样非常关键。刘俊认为,要充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也就是说,全体公民是社会治理的对象,更是推动深圳法治示范城市建设的主力军,通过他们深度的参与,在参与过程中自我产生一种约束力。

刘俊深有感触地说,深圳有这样一句口号“来了就是深圳人”,就是这样一句话,让千千万万来深建设者迸发出了无比高昂的奋斗热情。同样,在推动深圳法治示范城市的建设过程当中,也需要类似这样朴实简短,为市民所能接受的口号,进而把所有民众调动起来,参与到整个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过程中,“他们才是我们建设的主体生力军!”。

此外,要抓关键少数,也就是直接推动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一些关键部门,关键的管理队伍,关键的人,他们的作用同样是不能低估的。怎么把这一部分的关键少数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需要培训,也需要进一步细化他们的任务和职责。

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院院长刘俊在深圳大学校园丽湖校区。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