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9月28日讯 (晶报记者 魏格格)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公示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拟将天津市滨海新区等34个地区确定为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其中深圳市首度成功入围。
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此前,2017年,12个城市获批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19年,16个城市获批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今年,国家启动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和评审标准,全国共有85个城市(城区)获批信用示范创建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组织对各地方申报的参评地区进行了评审,最终共确定34个地区创建成功,入选率40%。
城市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信用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深圳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信用信息超过21亿条,实现“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全覆盖。以信用数据归集公示为支撑,目前深圳已在全市各行业重点监管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