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民办高中专项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1-10-14 10:50
来源: 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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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民办高中专项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保障我市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定于2021年第四季度对我市部分民办高中进行专项审计,该项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民办高中专项审计

二、审计内容

(一)学校办学类型、举办者、教职工人数、专任教师人数、各学段班级数、学生人数等基本情况。

(二)学校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

(三)学校的各项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等所有资产)的清理、核对,分类认定。

(四)学校2020年度依法执行民办教育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情况。

(五)学校运营成本分析等。

三、项目要求

(一)出具审计、分析报告。

(二)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服务时间:中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上旬。

(四)审计对象: 民办高中35所。

(五)项目经费预算为9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应标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

(二)参加本次投标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提交资料要求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报价单;

(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曾经承接同类项目的材料,如合同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应标单位可于2021年10月14 日至2021年10月23 日24:00期间进行报名。本项目投标报名表,请登录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zeb.sz.gov.cn/下载。

(二)报名表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sgc@sz.edu.cn;纸质材料(5份)请于2021年10月25日17:00前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80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

咨询电话:0755-88120458(韩老师)。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4日

[编辑:刘诗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