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2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打包发送至邮箱swbzx@mzj.sz.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岗位”方式命名。
(三)报名材料
1.《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员额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扫描至一个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本人1寸近期证件照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需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资格初审和考核
由我中心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加考试人员,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具体考试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录用
经过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列为拟录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不予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在进入考场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粤康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粤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二)外地来深的考生应提前了解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粤康码”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咨询:联系人:邹小姐,82438958-820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