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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 银行理财子公司投资空间大大拓展

银保监会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 银行理财子公司投资空间大大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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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下称 《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表述,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股权融资。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原晓惠曾表示 “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创投、产投、政府投资基金合作,能够进一步提升理财子公司对权益类产品的投资和资产配置能力,从而引导理财资金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

12月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表述,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股权融资。

同时提出,鼓励适当提高科技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小微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积极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督导银行业保险业结合科技企业特点,加快体制机制和产品服务创新,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

积极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

12月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其中强调,要统筹推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互补充,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同发力,充分考虑银行、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优势和特点,调动科技金融服务积极性。

在探索科技信贷服务新模式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银行结合科技企业发展阶段特点、金融需求和风险特征,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可根据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依法合规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同时,鼓励银行充分发挥与其子公司的协同作用,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推动在科技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

此外,《指导意见》表示,积极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股权融资。

支持资产管理产品依法投资包括未上市科技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在内的权益类资产,实现资管产品期限与其所投资资产期限相匹配、与科技企业成长周期相匹配。

对VC/PE行业来说,大体量的银行资金是真正的“活水”,银行资金慢慢重新入场,对创投行业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原晓惠曾表示:“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创投、产投、政府投资基金合作,能够进一步提升理财子公司对权益类产品的投资和资产配置能力,从而引导理财资金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

但FOF Weekly合伙人周瑞智也提出,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大多在1个月至1年之间,2年较少,5年以上的期限基本没有,而私募股权基金一般都在5年以上。以前,为了解决错配问题,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的滚动发行来实现“以短配长”,但资管新规出台之后,这种滚动发行被列入禁止性业务。目前,“期限错配”仍是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大障碍。

理财子公司积极探索进入股权投资市场

2021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该方案第18条指出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该方案发布后多家银行理财子开始探索参与股权投资市场的方法。

此后,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张忠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适度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的要求,丰富产业资金和科创类基金长期的资金来源。

在监管的支持下,近两年,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积极探索进入股权投资市场。工银理财早在成立之初就推出了科创主题的私募股权产品“博股通利”,该产品的主投方向是未上市且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企业,后续主要通过科创板上市退出。

与此同时,工银理财还与高瓴资本、君联资本等股权投资市场知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今年7月,信银理财完成了对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投资金额5000万元。这也是理财子公司首次对S股权基金进行直接投资。

信银理财风险投资团队的执行总经理汤毅君在其官方平台上表示:“半导体装备和材料是国内半导体产业链中最薄弱的环节,细分领域基本被境外垄断,国内市场存在大量新兴企业和并购机会,需要深耕产业研究,挖掘潜在长期投资价值,半导体装备和材料领域是信银理财重点布局的细分赛道”。

此外,华夏理财联合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国内首只理财资金专注支持科技创新的接力基金,专项投资于北交所拟上市企业。

清科研究中心表示,在起步阶段,多数理财子公司倾向于选择与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合作,通过优势互补,提升产品收益。理财子公司对于合作对象的选择要求较高,在资本管理量、成立时间、投资人员配置、历史业绩、风控管理等多方面均有要求。

鼓励适当提高科技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

长期以来,银行以及理财子公司的理财资金的主要投向是固定收益类资产,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并不高,对非上市企业股权的投资更是少之又少。

在这背后既有银行对传统优势业务“固收”的依赖所致,也与理财资金属性与股权资产特征难以有效匹配有关。

同时,银行属于风险厌恶型机构,跟创投公司的风险投资调性不同,长期二者难以兼容。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完善专业化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设立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健全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等机制。

并组织科技专家参与业务评审,积极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风控领域应用,更加关注科技企业股权投资可获得性、研发能力、技术优势、专利质量、团队稳定性与市场前景情况,完善专业化的风控模型。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预留业务创新空间,突出政策前瞻性。充分考虑各地区、各金融机构差异性,鼓励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改进专门考核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从长期收益覆盖长期风险的角度,制定科技金融业务考核方案,延长科技信贷人员绩效考核周期,细化落实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政策。

在科技企业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经内部流程认定,有充分证据表明授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且按照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勤勉履职的,应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鼓励适当提高科技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小微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

前海传媒 转自 华夏时报

撰稿人 冯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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