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等四部门印发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十四五”时期
如何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一起来看看吧~
01.
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
促进技术工人成长,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形成纵向有阶梯、横向可贯通的人才发展路径。
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术工人职业发展空间。
扩大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推动融合发展。
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人员技能等级认定渠道。
探索建立技能学分,与国家学分银行互联互通。
研究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间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
02.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钩。
加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
加强对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支持和指导。
鼓励地方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有序开展新职业培训评价试点工作。
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
03.
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大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
指导企业对技能人才建立以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为参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
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能激励机制。
定期发布工资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推动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04.
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
完善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
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中的倾斜力度。
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
组织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活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培育、使用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进行表彰。
研究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间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
05.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通过以赛代训引领职业技能培训发展。
做好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和筹办工作,依托院校、企业等资源,培育世界技能大赛综合训练中心、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研究(研修)中心和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指导上海建设世界技能博物馆。
定期举办全国技能大赛。
加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竞赛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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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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