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深圳前海法治建设迎来开门红:1月4日,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正式亮相,将高标准打造全链条法律服务生态圈,标志着前海法治建设进入新“航道”,再上新台阶。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一直以来致力于打造国际法律服务高地,不断创新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判机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跨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国际化法律服务资源集群的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融合发展,为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率先建立港区陪审员制度
下好审判机制改革“先手棋”
近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开庭审理一件涉港知识产权案件。该案由两名资深知识产权法官和一名香港地区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庭审中,香港执业律师唐汇栋作为法律查明专家,在香港通过法院在线庭审平台,线上出庭对案涉香港法律查明情况进行说明。这是全国法院案件审理中首次有香港法律专家通过视频在线方式出庭提供香港法律查明协助。
案件原告陈某系香港居民,主张对58首音乐录音制品享有权利,被告某音乐公司未经许可提供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犯了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主张,原告歌曲在香港国际机场广为播放,知名度高,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约人民币300万元。但被告公司辩称,案涉录音制品专辑的署名是在香港登记的P公司,而非原告,原告无权主张信息网络传播权。
为查明该商业登记名称的法律性质及与原告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唐汇栋受委托对相关香港法进行查明,并出具了《香港法律查明报告》。因原、被告双方对查明的香港法律存在争议,同时考虑疫情防控的因素,案件合议庭安排唐汇栋在香港通过视频方式出庭接受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
在法庭的主持和香港法律专家的协助下,被告对原告有权以自己名义主张权利予以了确认,原、被告双方对于原告主体资格的争议问题得到了解决。
前海法院院长卞飞担任本案的审判长,他表示,本案中香港法律查明专家远程在线出庭,突破了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空间“壁垒”,为完善常态化的香港地区专业人士参与前海法院案件办理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探索建立前海与港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交流新机制,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规则衔接,进一步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高质量、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创新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成为在司法领域推动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手段。为此,深圳前海法院先行先试,自2015年成立以来,探索建立前海合作区与港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机制,率先建立系统规范的香港地区陪审员制度,选任香港地区陪审员参审案件。
据了解,前海法院先后两批选任具有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背景的香港地区陪审员32名参与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理,并将香港地区陪审员分为普通陪审员和专家陪审员两大类,采取“分类管理+随机抽取”的模式,根据案件需要分类随机抽取安排参审,充分发挥香港地区陪审员熟悉港澳地区或域外当事人交易习惯、行业情况的优势,确保参审的公开性和专业化水平。截至2021年年底,前海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3617件,其中涉港案件9111件,香港地区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41件。
依托智慧法院促进
跨境商事纠纷在线解决
在一件涉港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香港地区调解员在香港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并由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调解平台对和解协议进行在线司法确认,快速化解了该涉港纠纷。
这是前海法院开展跨境纠纷在线调解的一次尝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为前海赋予了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使命,这也意味着除了诉讼外,前海法院需要为商事争议搭建更多样化的纠纷解决平台。
为此,前海法院专门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组建国际化、专业化的调解力量,为跨境纠纷中的当事人指定港澳台地区调解员参与调解,打消港澳台地区当事人因法律、文化背景差异带来的顾虑。截至2021年年底,前海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共受理案件28157件,成功调解12401件,有效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治理水平。
“港澳台地区调解员的身份主要有3种:律师、具有专业资质的调解员,以及在内地从事国际金融、贸易等领域的知名人士。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申请或法院邀请两种方式,经过一定的身份审核成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前海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法官刘哲介绍说。目前,前海法院在册的港澳台地区调解员和外籍调解员共有16名,已成功调解案件675件。
近年来,前海法院与时俱进,创新“互联网+”跨境商事纠纷化解新模式,充分运用深圳法院“深融多元化平台”和前海法院5G远程视频调解室,探索跨境商事纠纷“线上+线下”调解模式,破解国际商事纠纷地域跨度大、时间长、经济成本耗费高等难题。
“前海法院不断创新跨境调解机制,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调解地点的权利,尽可能地为域外当事人提供方便经济的调解方式。这也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前海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打造国际范十足的商事仲裁高地
在距前海法院不到一公里的听海大道上,矗立着中国首座国际仲裁大厦。这是深圳国际仲裁院新总部所在地。
2021年1月11日,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的改革方案》,要求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化与港澳的合作,发挥国际商事仲裁跨境管辖、跨境执行的特殊作用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核心引擎功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2021年4月24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揭牌。9月6日,一邦国际网上仲裁中心等首批三家香港机构进驻该交流合作平台。12月8日,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等首批4家澳门机构进驻。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已汇聚了8家港澳法律机构,未来进驻机构将在人才交流、培训推广、专业研讨、法律科技等多个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推动三地制度、机制和规则的互认、共生、融合与衔接,努力为大湾区企业和境内外当事人提供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张燕
校审:吕攀
编辑:李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