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
在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继续做好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这一措施,进一步优化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流程,用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便利港澳投资者办理有关业务。
在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允许依法获批的境外船舶检验机构为国际船舶开展法定检验”这一措施,配合国家出台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放开政策,在“中国前海”“广东南沙”“广东横琴”船籍港有序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制定相关管理措施,促进高端航运要素集聚。
在开展进口贸易创新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推进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进口货物国际中转分拨中心”“创新贸易监管模式”这3项措施,支持前海蛇口、横琴片区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前海蛇口片区建设电子元器件亚太集散中心、海运中转集拼中心、离港空运服务中心等。
支持前海蛇口片区建设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在支持离岸贸易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实施离岸贸易结算便利化措施”“落实配套税收支持政策”“支持南沙、前海蛇口片区建设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这3项措施,支持银行根据展业原则和业务实际,为广东自贸试验区企业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支持银行探索离岸转手买卖的真实性管理创新,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优化业务结算流程,提升审核效率;及时跟进国家出台支持发展离岸贸易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和动态评估;应用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物联网等技术,建设“多方协作+信息共享”大数据平台。
在推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建立健全保税维修监管制度”这一措施,支持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重点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特色项目;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保税维修专用账册,合理确定账册核销周期。做好相关国家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
在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便利进口药品通关监管”“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大健康国际贸易平台”“争取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试点”这3项措施,内容包括: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便利化试点,建立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简化“白名单”物品进口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手续。用好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政策,鼓励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通过广东自贸试验区进出;支持前海蛇口片区申请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支持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全链条追溯、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