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龙华区抗疫故事线上征集宣传活动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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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龙华区抗疫故事线上征集宣传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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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龙华区抗疫故事线上征集宣传活动项目包括:1.微博话题打造宣传阵地,制作主题海报,发布龙华区疫情防控相关图片、视频等素材。2.征集龙华区抗疫故事,通过微博平台发布征集海报,面向社会征集龙华区抗疫故事素材,并加带话题发布抗疫故事。3.正面宣传推广,邀请微博大V转发引流,提升宣传曝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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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能体现承办单位的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的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超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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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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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文件中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1)、(5)项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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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0号观湖美术馆副楼3、4楼
项目经办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55—21074373
资料收集邮箱:3070905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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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2、23338180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内容来源 | 龙华区委宣传部
编辑 | 曾家祺 杨维易
责编 | 陶倩
审核 | 李世钊
统筹制作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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