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73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13日起,福田区在福田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
一、封控区
景福大厦景蕙阁。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景福大厦景华阁、景荣阁。
严格实施围合管理和人员名单化管理,人员“只进不出”,区域内“商业暂停”,实行“定格管理,足不出楼,错时取物”。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福田区28813300(生活、就医困难)、4000343580(心理和法律专线),福田街道28811899。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13日24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74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14日起,福田区在梅林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一、封控区
梅林一村第15栋。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梅林一村第5—14栋。
严格实施围合管理和人员名单化管理,人员“只进不出”,区域内“商业暂停”,实行“定格管理,足不出楼,错时取物”。
三、防范区
梅林一村社区(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全部人员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4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按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落实。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福田区28813300(生活、就医困难),4000343580(心理和法律专线),梅林街道82854652。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14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75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14日起,福田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如下:
一、封控区
1.福保街道益田村第22栋。
2.福保街道众孚新村第2栋第2单元。
3.福田街道发展兴苑第1栋海棠阁(2层及以上)。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1.福保街道益田村第15—21栋。
2.福保街道众孚新村第2栋第1单元。
3.福田街道发展兴苑第1栋杜鹃阁。
严格实施围合管理和人员名单化管理,人员“只进不出”,区域内“商业暂停”,实行“定格管理,足不出楼,错时取物”。
三、防范区
福安社区(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全部人员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4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按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落实。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福田区28813300(生活、就医困难),4000343580(心理和法律专线),福保街道83447663,福田街道28811899。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14日24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76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14日起,福田区在沙头街道、莲花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一、封控区
1.沙头街道新洲北村第132栋、133栋、138栋、139栋、140栋、141栋,新洲中心村第71栋、72栋、73栋、74栋。
2.莲花街道新狮村第27号、第28号及附楼、第33号、第34号、第35号、第35号南、第35号北、第47号、第47-1号、第48号、第49号、第50号。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
二、管控区
莲花街道新狮村(封控区除外)。
严格实施围合管理和人员名单化管理,人员“只进不出”,实行“定格管理,足不出楼,错时取物”。
三、防范区
景华社区。
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全体居民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4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按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落实。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福田区28813300(生活、就医困难)、4000343580(心理和法律专线),沙头街道82889813,莲花街道83079192。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14日24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第2号
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1号》精神,更好维护居民朋友的健康安全,现就全区防疫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施社区卡口管理,居民除采核酸、取快递、倒垃圾外,原则上“足不出户、足不出栋”。如需购买生活必需品,凭社区发放的通行条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外出。小区内停止所有室外活动,严禁串门、聚集、访友。
二、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工作人员及防疫工作人员,凭“证”(工作证或抽调通知、证明函件等各级党政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出入社区小区、城中村,管理单位要做好实名登记。
三、市民如有就医等特殊紧急出行需求,由所在社区协调安排,开通绿色通道。各街道和各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四、辖区全域实行交通临时管制,车辆“凭证通行”,非必要不上路。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和国计民生重点行业的保障车辆,凭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通行证”进出社区小区卡口,允许在路面行驶。其余车辆一律停驶。
五、严格实施“七天三检”核酸筛查,全体居民必须按市、区相关通告精神落实采核酸的法律义务,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但不参加的,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警告或罚款、拘留;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乃至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安、交警、社区力量联合开展巡逻执法,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由执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果断查处。
上述措施自3月16日至20日期间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深圳市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end
▌来源:深圳发布、幸福福田、坪山发布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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