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7•周四
• 嗨,我是平安君 •
今天,我依然和你一起
守护平安龙华
叮咚... ...
深圳毫不犹豫地按下“慢行键”
7天慢生活决然开始
阳台高歌,客厅跳舞,厨神上身,楼顶跑步... ...
不管您正在扮演何种角色
感谢您依然坚守在家
一起守护我们的城市
全部武装、走街串巷、喇叭高呼、不停戳戳戳... ...
无论您正在实施哪个动作
感谢您时刻在线
为守护我们的城市一直在努力
我们都相信,这座城市春晖很快再现!
然而
阳光并不能照射到每个角落
同样在防疫的路上依然出现了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现象
01
龙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2022年3月12日,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某社区一防疫卡点,龙某(男,56岁)对健康码检查工作不予配合,并对现场防疫工作人员推搡辱骂。龙某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龙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02
范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2022年3月12日,在龙华区发布《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1号令》后,大浪街道元芬路某网吧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继续营业导致人员聚集,给疫情防控造成隐患。网吧负责人范某(男,38岁)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范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大家应自觉配合、从我做起
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十二条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一、 市民不配合市、区人民政府(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发布的社区小区防疫管理措施
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六、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七、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八、 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九、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十、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十一、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平安君提醒大家
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佩戴口罩、勤洗手
少扎堆、常通风、
保持“一米线”
疫情终将消散
共待春暖花开
-END-
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平安龙华
信息来源|龙华区委政法委、深圳公安发布
编辑制作 | 平安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