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9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18日起,龙华区民治街道调整相关管控区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樟坑社区南景新村C4栋、C6栋、C7栋、C8栋和A12栋、A13栋;
二、上芬社区龙屋新村B区三巷8号、二巷8号、二巷9号、四巷8号、四巷9号和东龙新村四区12号、13号、14号;
三、龙塘社区简上新村二区40栋、41栋、60栋、61栋、62栋、72栋、73栋、74栋、75栋、76栋、77栋;
四、上芬社区坳头老村10号、11号、12号、19号、21号;
五、大岭社区松仔园二区40栋、41栋、42栋、43栋、48栋、54栋、55栋。
管控区按照前4天加强管理,实行“足不出户、核酸检测上门、服务上门”管理措施,第5天至管控结束实行“定格管理、足不出楼、错峰取物”管理措施,如发现阳性后立即转为封控区。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樟坑社区85262037、上芬社区28039977、龙塘社区28197601、大岭社区23012036。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18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内容来源 | 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杨维易
责编 | 陶倩
审核 | 李世钊
统筹制作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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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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