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宝安新安的上游经销商深圳市中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现,当事人已不在注册地办公。经多方查找,企业负责人才携带涉案产品及宣传资料到辖区监管所接受询问,其称近日从朋友圈青岛微商王某处获取涉案产品两盒(零售价:598元/盒)及宣传资料一批,并于3月19日通过公众号和朋友圈发布招商广告,3月20日推广信息被腾讯删除。执法人员依法查扣2盒“新冠能量饮”产品及资料一批。
经核查,“新冠能量饮”特膳食品标注生产方为天津中某有限公司,监制方为北京中某医学研究院,但当事人均无法提供相关许可资质及索证索票资料,其宣传防治新冠病毒易误导消费者,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