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疫情防控中
药店作为发现疫情的“哨点”
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请大家在前往药店购买药品时
积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
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一起联手做好接下来的疫情防控!
一、进店扫码和“三查验”
市民进入药店前,请您用手机扫药店张贴的“场所码”,同时出示核酸检测情况、健康码、行程卡供药店工作人员查验并配合进行体温测量,符合要求方可进店购药。市民进入药店购药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如您健康码为红色、黄色或测量体温超过37.3℃,那您将不能购药,为了您自身安全和周围其他人员安全,请您配合药店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药店工作人员将告诉您下一步处置建议:
如您是红码人员,请听从社区疫情防控部门处置,切勿私自行动;
如您是黄码人员,请您立即到指定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如您是发热人员,请您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切勿自行服药。
二、有序进店购药
市民完成进店扫码和“三查验”后,请您按照药店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店购药,每位居民购药期间请至少保持一米间距,如店内人员较多,请您在店外耐心等候。
为方便群众购药,同时减少误售可能,深圳药店对“37+5”品种实行集中专柜销售,当您需要购买的药品属于《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37+5”品种时,请到专柜进行挑选,并配合药店工作人员问询和进行登记。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
“37+5”药品目录(深圳)
(点击图片即可放大)
问询和登记流程
如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请您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填写《指引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购药人员就诊记录》,并尽快去发热门诊就医。
登记流程:药店工作人员在“市疫情防控监测和统计分析平台”选取购药人员测温照片,勾选购药人员需购买的药品(包括品种、数量)和购药人员症状,点击生成“二维码”,并在测温设备面板上显示。购药人员通过“深i您”或“微信”扫描测温设备面板上显示的“二维码”,填报14天内旅居史情况,点击确认填报。
在您购买了“37+5”品种以后,药店工作人员会向您发放书面《温馨提示》,提示您:因您在药店购买了《疫情防控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深圳)》药品,为了您和家人身体健康,请您在离店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
三、购药人员信息跟踪
深圳市疫情防控监测与数据分析平台会将购药人员信息实时推送至市网格办“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平台”和“广东智慧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市网格办“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平台”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实时将相关人员信息推送至全市各相关社区,由社区网格员进行健康跟踪回访。
如您收到社区网格员电话回访,请您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或其他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为保障药店哨点监测体系持续发挥作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会一直对药店哨点开展全覆盖巡查!
对发现问题的药店根据情节责令整改
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内容来源 | 第一现场(公众号)深圳市场监管(公众号)
编辑 | 曾家祺 杨维易
责编 | 陶倩
审核 | 李世钊
统筹制作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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