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本土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保障您和家人健康,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并主动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 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栏目查询。
2. 以下人员来(返)深须主动报备
有上海市、吉林省长春市及吉林市、河北省廊坊市、福建省泉州市、山东省滨州市旅居史的来(返)深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沈阳市及营口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北省唐山市旅居史的来(返)深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来返深政策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请各位市民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有违反,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从外地返深需“三天两检”
从外地返深后,请配合进行“三天两检”核酸检测工作,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 个人防护不可松懈
广大市民朋友要做好个人防护。身处人员密集场所、密闭的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需要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5.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来源:深圳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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