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坚决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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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为《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刻不容缓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人人有责各位市民朋友发现违反《反有组织犯罪法》行为可拨打下面的举报电话或来信来访共同维护社会安定做平安社会的守护人举报电话0755-88211612来信来访地址光明区扫黑除恶办(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62办公室)转载来源 光明政法编辑发布 光明群团
2021年1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以下简称为《反有组织犯罪法》)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反有组织犯罪法》
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
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
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刻不容缓
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
浓厚社会氛围,人人有责
各位市民朋友发现
违反《反有组织犯罪法》行为
可拨打下面的举报电话或来信来访
共同维护社会安定
做平安社会的守护人
举报电话
0755-88211612
来信来访地址
光明区扫黑除恶办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6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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