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深圳都会召开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表彰为深圳科技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吹响新一轮创新驱动发展的号角。
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指出,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个奖项对推动深圳科技奖励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圳市政府日前出台的《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具体内容),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实行提名制报奖方式
企业院士协会都可提名
新版办法最大的改革是实行报奖提名制,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单位提名的制度。
据悉,深圳科技奖目前采取的自行申请和推荐两种方式,以自行申请为主。2017年至2020年,市科技奖受理量分别是387项、406项、577项和628项,较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差距明显。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团体的专业性和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优质项目源和高质量成果发现、挖掘受到限制。
深圳科研团队研发“自消杀抗新冠病毒功能材料”
新版《奖励办法》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单位提名的制度。提名制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学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团体的积极性和专业性,突出了科技奖励的学术性,丰富了优秀项目来源。
《奖励办法》规定,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参照国家、广东省提名资格条件,在深圳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自愿配合各奖项评选组织单位开展提名工作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奖项主要完成人,或者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较高社会知名度且有开展科技奖励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企业、学会、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
授奖名额增加
青年科技奖年龄扩大到38周岁
据了解,目前深圳科技奖励办法规定授奖总数不超过124项。相比之下,上海市、浙江省授奖量不超过312项,北京市不超过222项;而在授奖率方面,2019年度、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授奖率分别是19.9%和15.3%、北京市27%和25%、上海市36.9%和25.1%、广东省28.7%和25.4%、浙江省42.3%和43.7%,深圳市授奖率则为19.4%和19.3%,科技奖励在体量上显得不足,支撑力度有待加强。
新版《奖励办法》针对这些方面,进一步扩大了获奖名额,并对年龄有所放宽。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大奖授奖名额由74项扩大至100项。七类奖项授奖总额,由现行的不超过124项扩大至不超过150项。
青年科技奖年龄由现行的不超过35周岁改为不超过38周岁,与中国青年科技奖更好地衔接,支持深圳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争取更高的科技荣誉。
按照《奖励办法》,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以下奖项: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专利奖、标准奖。
其中,市长奖授予下列个人: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
信息来源 | 深圳卫视深视新闻、深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