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买车后的日子
不挤公交地铁
旅行说走就走
而实际上
故障频频发生
安全难以保障
一直期待着喜提新车的美好
可谁曾想...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
遇到这种“糟心事”
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快往下看↓↓↓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12日,谢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以278800元的价格,从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小汽车一辆。
谢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车款以及车辆上牌、加装、保养、保险费用共计300846.27元。可交付后不满一个月,谢某发现该车仪表盘便出现“请检查发动机系统”的警示,且车辆在提速时伴有车身抖动、刹车迟钝等异常现象。随后,谢某多次前往汽车销售公司进行车辆修理,但故障始终未能排除。
2021年5月8日,谢某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未果,遂将汽车销售公司和生产商一并诉至法院。
庭审开始前,原、被告双方都表达了强烈的调解意愿,希望能达成和解。于是,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详细了解双方主张,并从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法律后果等多角度释法明理。
最终,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被告同意原告将小汽车退回,被告退回全部购车款并赔偿原告损失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龙华区消委会建议:商家将新车交付给消费者前,应对车辆的外观、内饰、操控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质量和性能安全,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前须认真查看合同相关条款,交车时应查验所购车辆性能配置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若有差异,应及时向商家提出,有条件的可携带专业人员随同验车。此外,消费者应保留好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维权,若因车辆故障导致消费纠纷,可及时向经营者所在地消委会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深圳消费投诉举报咨询电话:12345、12315、966315(消委会)
法官说法
当今社会,小汽车已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消费者在选购汽车时,应尽量选择品质有保障的商家,保存好相关消费凭证,若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①主动协商和解。消费者可以与商品销售者、生产者沟通协商,要求销售者、生产者退货或者履行更换、修理、赔偿等义务;
②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可以寻求汽车销售商所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协议一经司法确认,就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③向消委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会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甚至曝光,若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将会依法核查,一经核实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将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⑤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消费者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商品销售者、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提请仲裁需要先行达成仲裁协议;
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在上述途径都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将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
法条直通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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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龙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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