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至502家门店!“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经销企业及门店清单更新
2022-05-19 08:10
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增至502家门店!“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经销企业及门店清单更新

人工智能朗读:

今年3月,深圳发布2022年“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最高奖励5000元/车!

今天,要再给大家带来一个好消息!“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汽车经销企业及门店清单更新啦~

目前,共有502家企业门店参与本次活动,想要换车的小伙伴,快一起来看看具体清单~

附件

参与深圳市商务局

“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的

汽车经销企业及门店清单

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以旧换新”汽车

购置奖励项目申请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号),鼓励汽车消费,支持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小汽车,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奖励条件

(一)对奖励对象的要求

1.奖励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奖励对象置换的旧车须为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的粤B车牌小汽车;

3.奖励对象于政策有效期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小汽车(将名下旧机动车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获得更新指标后新购小汽车),上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4.奖励对象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可通过深圳市商务局网站查询)处购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

(二)对车辆要求

1.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2.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奖励范围。

二、奖励标准

1.所购车辆为燃油车的,小汽车销售价格30万元(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以下的,按照3000元/车给予一次性奖励;小汽车销售价格3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5000元/车给予一次性奖励。

2.所购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按照5000元/车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预算金额

原则上活动于2023年6月20日截止,但受预算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如奖励资金使用完毕市商务局将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四、申请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

小汽车个人更新指标证书(用来确定申请人是否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小汽车);

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

旧机动车登记证书;

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

在深圳市营业网点开户的银行储蓄卡;

奖励资金申领承诺书(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提交申请时在线填写)。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

五、办理流程

本奖励项目实行“无纸化、零往返、分批次”报审制度,视申请人数、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受理、审核、拨付奖励资金。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置换或报废旧车后取得小汽车个人更新指标,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详见《参与深圳市商务局“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的汽车经销企业及门店清单》)处选购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时间在2022年3月20日(含)之后;

(二)申请人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使用更新指标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间在2022年3月20日(含)之后;

(三)申请人自2022年3月28日起可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登录“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申领平台”在线填报个人信息、更新指标信息、新购车辆信息及领取补贴的银行账户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注册登记证书、新购车辆行驶证、旧车注册登记证书、本人银行卡等资料。

(四)市商务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奖励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申请人可随时登录云闪付平台查看奖励项目审核进展情况。

(五)如遇车辆被盗、车牌被盗用、更名等极个别特殊情况无法通过云闪付平台系统进行提交审核,经市商务局同意由消费者提供纸质申请材料报市商务局进行书面审核。

六、监督检查

1.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2.奖励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奖励资金。

3.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如发现汽车经销企业、奖励申请人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商务局将收回已发奖励资金,取消汽车经销企业、奖励申请人参与活动的资格。

4.如发现汽车经销企业、奖励申请人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奖励资金,将按照市政府失信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意事项

1.奖励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新车销售发票、新车行驶证及接受奖励资金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奖励资金。

2.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3.奖励申请人可随时登录云闪付平台查看奖励项目审核进度,并确保所提交的银行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以便奖励资金发放。

4.本奖励项目将分批次受理、审核,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5.参与“以旧换新”购车奖励活动的企业及门店见《参与深圳市商务局“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的汽车经销企业及门店清单》。

6.本工作指引由深圳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