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到全面推行仍需克服一系列难题
法律“玲”距离:《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现在开始到正式实施期间,生前预嘱制度的推行还将面临哪些难题?
杜芹:我认为主要有三个难点。一是送达难。即患者签署来生前预嘱,如何让医疗机构知道,如果关键时刻患者陷入昏迷、亲属又不在身边,那么医疗机构如何获取呢?我个人建议,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生前预嘱系统,该系统可以链接医院和公证处,这样市民可以很方便地将自己设立到生前预嘱上传到这个系统,方便医疗机构等进行查询。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如何变更或者撤销生前预嘱。有人建议可以口头进行撤销,我认为是不太恰当的。生前预嘱的设立要经过严格的程序,需要经过当事人慎重地考虑做出决定,撤销不应太随意。
第三点则是如何判断什么是“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通常来说应该由医生去判断,那么医生判断的依据是什么,是依据医学知识、诊疗规范,还是自己的经验呢?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不同医生来说,都会是不一样的。那么这个评判标准是否要全国统一?我想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待在实践中一边实践一边摸索,再去规范细化。
范秀玲接受法律“玲”距离的采访。(翁任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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